近年來越來越多婦女於產後會住進坐月子中心,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特於日前指派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會同消防、工務及衛生等單位,前往轄內板橋、中和、三重及新莊區等8家產後護理機構進行衛生、公共安全及定型化契約查核。
在衛生及公共安全部分僅1家有缺失;而定型化契約部分有高達5家不符合衛福部「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未給予消費者應有權益,消保官已發函令其改正,如未改正則依法處以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鍰。
本次查核,本府消保官前往板橋區卓越產後護理之家、媽咪寶貝產後護理之家、菡生產後護理之家,中和區環球金采產後護理之家、雙和晶華產後護理之家,三重區美麗人生產後護理之家、好寶寶三重產後護理之家及新莊區新莊悠之家產後護理之家等8家產後護理機構,經查業者在衛生及公共安全部分大多符合規定,僅有三重區美麗人生產後護理機構在消防檢查上有1件窗簾無防燄標示及未提供消防安全申報書,本府消防局當場開出改善單,將擇期複查。此外,在定型化契約部分(詳附件)高達5家不符合,僅有環球金采產後護理之家、美麗人生產後護理機構及新莊悠之家產後護理之家等3家合格。
其不合格之缺失有:
(1)未依衛福部「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將可歸責業者的賠償責任放入契約中,計有5家。
(2)未禁止推銷人員進入,計有1家。
(3)未提供消費者契約審閱期,計有1家。
(4)不當限制契約審閱期內須付訂金,計有1家。
上述契約書違反規定部分,新北市政府已命業者於105年3月31日前改正,如經複查仍未改善者,將依法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消保官表示,產後護理機構或坐月子中心的入住條件跟服務項目五花八門,消費者在選擇店家時,除要詳加瞭解業者服務內容外,可依據衛福部「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比對業者的契約內容,遇有店家說明不清楚或有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可撥打1999轉接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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