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弱勢農漁民子女繼續升學,行政院農委會設有助學金的機制。民國111學年度第1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於今年9月16日開始受理申請,符合資格之農漁民可於10月17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申請。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條件包括:
一、 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
二、 學生之父母11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加總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
三、 學生就讀國內大專校院(或高中職),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
農委會指出,符合上開條件之農漁民可在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該會依學生就讀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或高中職給予4,000至13,000元不等之就學補助。該會特別說明,政府為協助學生就學,各部會或地方主管機關針對特定族群提供多種助學措施,基於不重複分配有限的社會福利資源原則,倘符合其他部會免學費或助學措施,農漁民僅得擇一請領。例如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若申請人選擇教育部之免繳學費措施,則不得領取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農委會更進一步說明,有關農漁民子女助學金之申請規定可詳閱「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農委會已併同申請表件登載於官方網站(https://www.coa.gov.tw) ,可點選:「線上申辦」→「農民福利與救補助」下載。關於申辦事宜或有相關疑問,可就近洽詢當地基層農漁會;或於農委會網站→「便民服務」→「常見問答集(FAQ)」→「歡迎申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查詢;亦可撥打農委會農業諮詢專線(02)449-959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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