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將於10月1日開打,嬰幼兒為流感的高危險群,但由於6個月內嬰兒還不適合接種流感疫苗,而且托嬰中心、幼兒園等場所內之嬰幼兒如罹患流感容易併發重症或造成群聚感染,因此疾病管制署今年將「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及「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二類新增為公費接種對象,以間接保護嬰幼兒,預估將各約有20萬人及5萬人受惠。
疾管署表示,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以嬰兒出生年月認定,請攜帶家長之身分證和健保卡,及完成新生兒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出生證明,至全國各縣市鄉鎮衛生所或合約院所接種,不受戶籍地限制。
至於符合公費接種條件之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則包括幼兒園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等,及托嬰中心之主管人員、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及助理教保人員等,由各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及造冊,送請當地衛生局所協調安排接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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