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屏東縣兒少保護案件數的統計,112年1月至6月共有452案,通報案件相較於去年同期增加23.84%,其中未滿6歲的保護案件,有些是因無法忍受孩子哭鬧聲而動手施暴的案例。縣府表示,當父母面對孩子的哭鬧情緒時,建議家長可採取「理解、接納孩子的情緒」、「協助孩子覺察表達情緒,並釐清原因」、「用舉例說明取代說教」、「引導孩子思考解決方案」四步驟,幫助孩子解決情緒問題。
屏東縣社會處表示,當父母面對孩子的哭鬧情緒時,「以暴制暴」是給孩子最不好的情緒表達示範。處理孩子的情緒問題時,建議父母可採取的四個步驟。
第一為理解、接納孩子的情緒。當孩子堅持在某些點的時候,他會覺得父母都不聽他說,覺得大人只想要叫他妥協、無法理解他,於是會開始反抗、對立、尖叫、大哭,這個時候,父母可以先同理孩子的情緒,不急著告訴孩子「不要哭」、「男兒有淚不輕彈」,反而應該先理解孩子的情緒,並且接納孩子的情緒。
第二步驟可協助孩子覺察表達情緒,並釐清原因:父母就像孩子一面鏡子,用語言反映孩子的真實感受,協助孩子覺察、表達自己的感受,例如「看你哭得這麼傷心,你一定很難過,對不對?」回應孩子的感受,可以讓孩子辨識自己的感受,接著協助孩子正確表達情緒。
第三步驟則可用舉例說明取代說教:很多固執的孩子,當聽到「不行」、「不可以」的時候,哭鬧就會出現,這時候可以跟他說「媽媽以前也有過這種感覺,我也不喜歡」,等他情緒冷靜下來,再給孩子講個例子,讓孩子從故事裡面去學習。
第四步驟引導孩子思考解決方案:等孩子情緒緩和下來,引導他調整認知,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待引起他困擾的事情,例如:「玩具被姐姐用壞了,你覺得很生氣,但你打人也不會讓玩具恢復原狀,我們一起想一想有沒有什麼方法,好不好?」和孩子一起想解決的方式。
屏東縣社會處表示,面對孩子的哭鬧情緒,父母的身教更重於言教,想要一個情緒穩定的孩子,父母應該先穩定情緒,因此,情緒調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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