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屬於自己的秘密基地,是多數小朋友的夢想,近年來組裝容易的兒童帳篷也逐漸從國外紅到台灣。但看似無害的兒童帳篷確有可能暗藏危機。日前美國曾發生小孩頭部遭開窗之帳篷夾到,造成勒傷,要求業者召回之情形。而國內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消保處)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檢測及查核19件市售兒童帳篷。品質檢驗的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18件符合規定。而標示查核結果,僅7件符合規定,12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的比例超過六成。
行政院消保處為了解兒童帳篷的品質及標示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於2015年8月間派員至臺北市及新北市各通路經銷商(包括IKEA、玩具反斗城、大潤發、玩具店等)及網路通路(包括PChome、MOMO、ibon-mart、YAHOO!超級商城等),隨機購樣兒童帳篷共19件,委由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依據CNS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等相關標準進行耐燃性(如賽璐璐)、物理性(如銳邊尖端、小物件及繩帶等)、化學性(如重金屬、塑化劑)及電驅動性進行檢測,同時辦理標示查核。
品質檢驗的結果,僅一件產自中國大陸的「戶外折疊防蚊帳篷汽車模型」因塑化劑嚴重超標128.9倍不符合規定。消保處已要全數下架回收,並針對供應商展開調查。
而標示查核結果,共有12件不符合規定,違規內容包括字體過小、未正確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未標示適用年齡、未標示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未標示警告標示或特殊警告標示、未標示原產地、未標示主要成分或材質、警語內容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未標示商品名稱、商品檢驗標識未標示或標示不實、未標示「警告!遠離火源」警語等。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或使用兒童帳篷時應注意,要購買有「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並注意是否有詳細中文標示。使用前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且 應提供適齡玩具給幼童玩耍。而在兒童進入帳篷遊玩時,家長最好能陪同在旁看護,以免發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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