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過後便是新學期的開始,家長們多會趁此期間幫小孩汰換開學所需物品,其中書包是學童必備的重要學用品,為確保市售兒童書包之品質安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合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分別在國內經銷商及網路採樣兒童書包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共計購樣20件,其中品質檢驗部分,有1件塑化劑超標;商品標示部分有5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針對不合格產品,主管機關均已依法要求業者下架或限期改善中。
行政院消保處於4月間分別在網路購買4件樣品;在實體通路購買16件樣品(大台北地區9件及中南部7件),合計20件樣品,送請標準局依據國家標準CNS 15503「兒童用品一般安全要求」,檢測「可遷移元素含量」、「游離甲醛含量」、「特定偶氮色料含量」及「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含量」;另依據CNS 15331「袋、包及箱產品評估準則」,檢測「裝載試驗」,並針對具拉桿及輔助輪者進行「伸縮拉桿功能試驗」及「行走試驗」;至「中文標示」則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據商品標示法進行查核。
品質部分:20件樣品,19件符合規定,1件不符合規定,即「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含量」檢出為2.036%,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
標示部分:20件樣品,15件符合規定,5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商品本體未以中文標示原產地、外包裝(或吊牌)未標示製造日期、製造廠商、進口廠商及原產地等。
有關「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是塑膠工業中常被添加的塑化劑種類,目的在賦予塑膠具有良好的延展性與穩定的物理化學特性,惟其為環境荷爾蒙的一種,會干擾內分泌系統的平衡及功能,使男性雌性化及增加女性罹患乳癌機率。
本次檢測「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者,標準局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限期要求業者改善中;「標示項目」不符合規定者,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業已發函相關縣(市)政府,依據商品標示法規定,限期要求業者改善。
行政院消保處、標準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共同呼籲業者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選購標示清楚及完整資訊的商品。
二、請勿選用具有異味之兒童書包。
三、應依兒童身高選購適合之書包尺寸大小。
四、使用背包時,宜雙肩背負,肩帶宜寬,肩背帶的調整範圍必須和背部的長度相符合,才能使重心落在理想的位置,重量接近骨盆,貼緊腰背,不良的背負姿勢可能造成兒童腰椎歪斜、長短腳或肩部斜歪等問題。
五、依研究指出,合理書包重量建議以不超過學生體重八分之一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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