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裡吹泡泡是小朋友們愛玩的遊戲之一,無論是用嘴吹的泡泡水,或是用手按開關的泡泡槍,泡泡水玩具總是大受歡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兒童健康安全及瞭解市售泡泡水玩具品質,105年3月於南部地區文具店、玩具店及零售商店等地,隨機購買20件樣品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發現有4件「生物性安全要求」不符合國家標準每毫升3000菌落數「3,000CFU/mL」限量值規定,其中有1件檢出「綠膿桿菌」;其餘「物理性」、「電驅動性」及「化學性」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另有1件「商品檢驗標識」、16件「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強調,泡泡水玩具因含較高之水活性,易滋生細菌,倘泡泡水含生菌數過高,兒童於玩耍時泡泡不小心碰觸到眼睛、使用完沒有立刻洗手或誤食等,皆可能導致兒童出現眼睛發紅、結膜炎、喉嚨紅腫、皮膚過敏、腸胃炎或發高燒等症狀;而「綠膿桿菌」為常見的病原菌之一,容易經水作為媒介傳染至人體,可能形成傷口及血液感染,如敗血病。爰該局將兒童泡泡水玩具商品「生物性安全要求」列為市場監督查核重點項目之ㄧ。
標準檢驗局指出,泡泡水玩具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該類商品發現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也提醒家長於選購及使用泡泡水玩具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泡泡水玩具商品。
二、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主要成分或材質、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
三、選擇適合兒童年齡之玩具,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四、使用泡泡水玩具時應提醒兒童避免誤食泡泡水,以確保使用安全。
五、兒童使用泡泡水玩具時應避免觸碰眼睛及嘴巴,並於使用完立刻洗手。
六、玩具使用前家長應詳細瞭解使用方法,並教導兒童依使用方法於適當之場所使用,避免不當使用造成兒童傷害。
七、泡泡水開封後即可能受到環境中微生物之污染,此類產品應於開封後儘速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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