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維護學生穿衣安全,2016年11月分別於臺北、基隆、宜蘭之百貨商行等隨機購樣20套不同學校之冬季制服,共計40件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中文標示」檢查,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中文標示」有14套經初步檢查不符合規定。
品質方面,20套制服在「游離甲醛」和「禁用之偶氮色料」全部符合規定。標準檢驗局指出,「甲醛」是環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國際癌症研究組織並已證實「甲醛」會對動物造成癌症,吸入過量的「甲醛」會導致人體呼吸道發炎、引起頭痛、脈搏加快等症狀,與皮膚接觸則會引起皮膚炎及皮膚過敏等症狀,「甲醛」濃度高時有刺鼻的氣味,會引起眼睛及呼吸道極度不適,而長期暴露在高濃度「甲醛」環境中,可能引起呼吸道疾病、影響生長發育和誘發腫瘤等健康危害。至於「禁用之偶氮色料」部分,因某些偶氮色料被人體吸收後,在人體內經還原裂解可能產生「芳香胺」,而這些「芳香胺」化學物質已證明具有致癌或引起腫瘤病變等危害性。
但標示部份仍有高達七成商品分別在「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生產國別」、「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應標示項目,未以正體中文標示「纖維成分」名稱;或在「洗燙處理方法」圖案標示不齊全甚至與規定圖案不同。標檢局官員表示,已移請經濟部中辦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進行改正。
建議家長幫子女挑選學生制服時,可先嗅聞查看有無刺鼻異味,另使用前最好先以清水洗滌過,以減少化學物質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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