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造優質托育環境讓家長安心送托,屏東縣府積極監督登記之居家托育服務人員的輔導與管理,並提供托育補助以減輕家長負擔,社會處指出,凡幼兒年滿2歲前,父母就業將幼兒送托合格居家托育服務員,每月補助4000-7000元托育費用,若家長未就業要自行照顧幼兒,另有育兒津貼每月2500-5000元。
根據統計屏東縣0-2歲幼兒有98%幼兒係在家照顧長大,這些幼兒大部分是由親友或居家托育服務人員(以前稱褓姆)提供照顧,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規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年滿20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三、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截至7月底屏東縣已有798位登記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含親屬褓姆) ,坊間托嬰中心則為223床。
社會處表示,為了維護加強托育品質,針對登記之居家托育服務人員,縣府委託大仁科技大學幼保系執行輔導與管理,不定期前往托育服務地查訪,以維護兒童受照顧品質。
社會處強調,建構在地性與近便性的托育福利服務是縣府積極努力地目標,期待藉由安全友善且多元的資源挹注,落實以兒童為重、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環境支持多樣化的照顧與負擔減輕,讓家長安心托育,讓孩子平安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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