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班族之外,若老婆是專職家庭主婦,沒有勞保的話也不用可惜,平常繳納的國民年金也有提供「生育給付」的福利。
■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
1.國民年金生育給付自100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日起,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不論活產或死產),得請領生育給付,亦即國保女性被保險人在100年7月1日後(含當日)生育,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2.給付金額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給付。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即雙胞胎給付2個月、3胞胎給付3個月,以此類推。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
3.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例如國保被保險人分娩,其配偶為農保之被保險人並已請領農保生育給付,則被保險人不得以同一生育事故重複請領國保生育給付。
■請領手續
1.於「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上填妥各項資料、地址,以及匯入帳戶 ( 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 )。
2.在申請書指定的欄位黏貼好要入帳的存簿封面 ( 要有戶名及帳號 ) 影本。
3.另外還要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毋須檢附戶籍謄本)
(1)嬰兒出生證明書。
(2)早、死產者,並應檢附醫療院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之證明書。(應載明早、死產日期、胎兒妊娠週數或嬰兒體重或最終月經日期)
上述出生證明書及早、死產證明書均應載明產婦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
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得免附上述證明文件。
4.將前述各項書表證件以掛號直接寄到本局國民年金組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收件即可。
5.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生育給付,不必填寫申請書。操作步驟如下:
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國民年金保險/網路e櫃檯(頁面右側選項)/網路申辦查詢:個人申報及查詢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依畫面指示登入系統)/申辦作業 ─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辦(輸入各項欄位資料),點選「申請」按鍵傳送資料,就完成申請國保生育給付的請領手續。
詳情請參考勞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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